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知识:其他违法性阻却事由

来源: 2020-03-01 18:05
其他违法性阻却事由

(一)法令行为

1.法律基于政策理由排除犯罪的行为,如发行彩票。

2.职权职务行为,如逮捕犯罪嫌疑人、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自由刑、死刑。

3.权利义务行为,如公民扭送现行犯。

无法律依据行为或虽有一定规定但实体或程序上违反的行为不属于法令行为,可能成立犯罪。

(二)正当业务行为

基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反复实施的行为,属于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主要有职业体育比赛、正当医疗行为和其他正当业务行为。如新闻报道、职业体育、律师辩护、医学治疗(不含人体实验、性转换手术)等。

(三)自救行为

1.本质是一种事后救济行为。某一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就不再认定为自救行为。二者区分是不法侵害是否已经结束。如果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就构成正当防卫。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所进行的救济构成自救行为。

2.成立条件非常严格:法益已经受到违法侵害;行为人具有需要实现的请求权;有现实必要,来不及请求公权力救济或公力救济不可能;手段具有适当性,所造成的侵害和救济的法益具有相当性。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