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知识: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的两种类型
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的两种类型
该错误涉及两个犯罪构成,既需要判断每个犯罪构成是否成立,还需要判断犯罪是否既遂。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处理方法二者一样,都是进行两次三段论推理。如果得出的两个结论均有罪,那么就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
1.对象错误(客体错误):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不同的法益,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如欲杀熊猫,误将人认作熊猫而杀死,想象竞合,从一重处。
2.打击错误:行为本身的误差导致攻击对象和实际受害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超出了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如欲开枪杀宠物狗,误射中张三致死,想象竞合,从一重处。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