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哲学知识: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
17世纪英国经验派哲学家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提出的关于存在与物体中的两种性质的命题。洛克在研究物体的性质时,接受了伽利略和笛卡尔的思想影响,继承了霍布斯关于偶性的学说,从机械论出发,提出了物体两种性质的学说。他指出,物体的性质可以分为两类,即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所谓“第一性质”是指广延、形相、运动、静止、数目之类,这是物体所固有的可以用力学和数学加以测度的性质。所谓“第二性质”是指颜色、声音、滋味之类,这是物体借其第一性质的不同变化而产生的,能在我们感官上产生声色等感觉的能力。接着,洛克从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方面,对这两种性质作了比较。
从本体论方面看,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都是物体本身所固有的性质或能力。但第一性质是物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固有的、不可分离的性质,第二性质则依赖于第一性质,它是由感官不能觉察的物质微粒的体积、形相、组织、运动以及不同的组合形成的一种能力。因此第一性质又叫做原始性质,第二性质又叫做附着性质。前者是最基本的、决定性的性质。后者则附属于它、依赖于它。从认识论方面看,物体的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都是作用于人的感官从而产生感觉和观念的能力,是感觉的源泉。但是第一性质与其所产生的第一性质的观念是完全相似的,而第二性质与其所由产生的第二性质的观念完全不相似。这是因为物体本身具有第一性质观念所由产生的原型,却不具有第二性质观念所由产生的原型。实际上,在洛克心目中,第二性质的观念,乃是客观的第二性与我们感官相结合的产物,它包含有人体感官的影响和作用。
两种性质的学说在洛克整个哲学体系汇总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科学和哲学上都有其合理的内容和重大的意义。但也应该指出,洛克对两种性质的区分,本身就包含一些机械论倾向。而且他有时过分夸大第二性质观念的主观性、相对性,这也给后来的唯心主义者提供了进一步发挥的机会。巴克莱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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