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解放军文职考试经济学备考资料整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考点: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各个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或者使用条件不同,往往会发生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就必然产生必要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应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在建工程,借记“在建工程”、“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发生后续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前述规定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分别进行核算,如为动产,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若为不动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分别按照60%、40%的比例分两年抵扣,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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