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解放军文职考试经济学备考资料整理:应交税费
1.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
纳税额 |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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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 |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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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 |
凭票应抵扣 |
从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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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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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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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抵扣 |
购进农产品 |
用于生产税率10%的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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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生产税率16%的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2% |
税率 |
基本税率 |
16%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销售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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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税率 |
10% |
1.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①粮食、食用植物油;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⑤以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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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①提供增值电信服务;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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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税率 |
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
2.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
【提示1】如果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照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提示2】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进项税不得抵扣,应该计入成本。
【提示3】一般纳税人发生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消费行为也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考点6: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1)“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情况。
该明细科目设置以下专栏:①“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②“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③“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期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④“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⑤“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⑥“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⑦“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⑧“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⑨“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2)“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交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3)“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预交的增值税额。
(4)“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5)“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6)“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7)“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8)“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9)“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二)取得资产、接受劳务或服务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认证可抵扣)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认证可抵扣)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或实际支付)
(三)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取得的收入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考点7:差额征税
1.企业按规定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①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应付或实付的金额)
②取得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
考点8:其他应交税费
(一)应交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1.对外销售应税产品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应税产品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为交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企业和个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分别与两项税金同时缴纳。
【提示】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适用税率。
1.按规定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三)应交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加快发展教育事业而向企业征收的附加费用,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比例计算交纳。
1.按规定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转让收入减去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中,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及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及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等。
1.根据企业对房地产核算方法不同,企业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也有所区别:
(1)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处置损益(借方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贷方差额)
(3)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土地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五)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房产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一种税。
【提示1】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提示2】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计税依据。计算公式:房产租赁公司出租,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车船税是以车辆、船舶(简称车船)为课征对象,向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在我国领域和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而征收的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由采矿人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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