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医学伦理学资料整理: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有哪些?
尊重原则又叫自主原则,是指医患双方应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强调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实践中,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及其自主性的尊重。主要表现为医师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保证患者自主、理性的选择诊疗方案。那么尊重原则要求我们平等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人格与尊严,尊重患者知情同意和选择的权利,履行帮助劝导、甚至限制患者作出不当选择的责任。但是必须建立在患者具有自主性的基础上,他们能够在经过深思熟虑的基础上正确的做出决定,但是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自主性并不是放弃自己的责任,有时候需要我们为了保护他们生命行使干涉权。
不伤害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治、护理过程中避免患者受到不应有伤害的伦理原则,是医学原则的基本原则。由于医疗伤害是职业性伤害,带有一定的必然性,所以不伤害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在于权衡利害之后的“利大于弊”。不伤害原则要求我们做到:以患者为中心的动机和意识,坚决杜绝有意和责任伤害;提供最佳的诊治、护理手段,防范无意但可知的伤害;把可控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有利原则又叫行善原则,是指把有利于患者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切实为病人谋利益的伦理原则。医疗实践中,通常所说的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行为对患者有利,既能减轻痛苦,又能促进健康,是狭义的有利原则。广义的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行为不仅对患者有利,而且有利于医学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群、人类的健康和福利。当与其他原则冲突时,应选择对患者有利的去做,以保命为主。
公正原则是指在医学服务中公平、正直地对待每一位病人的原则。要求我们做到:根据公正原则,运用自己的权利,尽力实现患者基本医疗和护理的平等;态度上平等地对待一切患者(包括社会弱势群体,老人、儿童、精神病及残疾人等);出现医患纠纷,以及在医护差错事故处理中,坚持实事求是,站在公正立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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