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最全归纳: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
1.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2.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3.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4.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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