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本理论知识:西周的主要罪名
西周的主要罪名
西周的罪名比商朝更为发达,分为三类:一是政治性犯罪,如违抗王命罪二是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等方面的犯罪,如冠攘奸宄(聚众抢劫)罪三是渎职方面的犯罪,如司法官的“五过”。
所谓“五过”,其具体内容是
(1)“惟官”,指畏权势而枉法
(2)“惟反”指报私怨而枉法
(3)“惟内”,是指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4)“惟货”指贪赃受贿而枉法
(5)“惟来”,指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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