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技能:舞蹈创作的主要表现手段
舞蹈语言是舞蹈创作的主要表现手段,塑造人物形象、表现人物的情感和思想,描绘人物行动的环境和特写的氛围等,都离不开舞蹈语言的各种艺术表现功能。也可以说,舞蹈作品就是用舞蹈语言为主体建造起来的审美实体。
从舞蹈语言的结构层次上看,大致可分为舞蹈单词(舞蹈姿势的动作过程)或复合的舞蹈动作(两个以上舞蹈姿势的复合动作过程)所组成。舞蹈动作从它折功能和作用的角度,可分为:表现性动作、再现性动作和装饰性联结动作三类。表现性动作,又称表情性动作,是具有表现人物情感功能的动作;再现性动作,又称表意性动作或说明性动作,是具有装饰和组织功能的动作,用于相同性质动作和不同性质动作的联结和组合,并有美化和装饰的作用。这三种舞蹈动作的各种组接、发展和变化,可以组成舞蹈语言中的舞句和舞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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