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部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高频考点:法的形式特征
法的形式特征
本节列出的四部分内容都很重要,思考问题时也应由这四个角度出发。学习时应注意与第三节内容的联系,即由形式特征到本质特征。
一、法律的一般特征:来源: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除标题外包括下属3点:
法律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特点:概括性;以法律规范为主;行为模式、条件假设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一个法律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包括三小点及制定的定义,认可,认可的三种情况;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一)、(二)、(三);★
4、通过法定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一)、(二),
法律的程序性:实施和制定法律都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