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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法学专业知识归纳:人民警察何时可以佩带枪支

来源: 2020-05-11 14:49

执法常识 人民警察应当佩带枪支的情形

人民警察在执行下列任务时,应当佩带枪支:

(一)处置、侦查暴力犯罪行为;

(二)抓捕、搜查、押送、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执行武装巡逻任务;

(四)在公安检查站、卡点执行武装警戒、处突任务;

(五)在车站、机场、码头、口岸等重点部位、区域执行武装定点执勤任务;

(六)在重点地区执行入户调查、核查情况等反恐防暴任务;

(七)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执法常识 人民警察经特别批准后方可佩带枪支的情形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经特别批准后方可佩带枪支:

(一)进入北京市区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执行警卫任务需要乘坐民航飞机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佩带狙击步枪、班用机枪执行任务的,应当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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