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与影视知识:电视的大众传播特点
电视的大众传播特点
电视具有大众传播的共性。人类的传播活动方式数不胜数:具私密性和公开性的局部范围的传播,借助各种媒介手段的远程传播,以及依赖各种模式的有效传播等。
电视具有大众传播的特质。前苏联《简明哲学词典》上的解释是:借助技术手段(报刊、广播、电视、电影),向为数众多的、分散的受传者传播信息(知识、精神、道德、法律规范)的过程(1970年版)。
电视能够广泛、迅速、连续地传播信息,能在大量的、各种各样受传者中获得传播的预期效果,进而影响受众的行为。电视具有大众传播的基本要素,如情景框架、传者与受传者、信息与通道、制码与译码、反馈、效果评价等,他们相互联系与制约,进而不断循环发展。
电视的社会功能是有目共睹的:如监视环境,影响舆论决策政令,营造社会道德氛围,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商业健康发展等,为人们提供社交话题、文化娱乐等,并使社会道德和文化遗产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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