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队文职基础知识:主体、客体的概念
主体、客体的概念
(1)、主体:认识者(knower),即社会的人具有不断发展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包括个人、集体和社会
(2)、客体:认识对象,即进入主体活动范围并与主体发生作用的的事物,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
2、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对象性的相互规定的关系
(1)、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2)、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
注意与“主观和客观”的区别
认识的本质
1、两条认识路线的对立: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和唯心主义认识路线
2、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缺陷(disfigurement)
3、旧唯物主义认识论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对立
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缺陷:未能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不能把辩证法运用于反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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