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解放军文职招聘公共基础法律常识:民事诉讼时效是1年?2年?3年?还是20年?一次说明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变化
《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普通纠纷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种特殊情形的案件诉讼时效的期间为1年,包括:身体受到伤害案件、出售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延付或拒付租金案件、寄存财物丢失或损害案件。
《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期间统一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变化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三、诉讼时效延长条件的变化
《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总则》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四、诉讼时效中止和恢复的变化
《民法通则》规定,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民法总则》规定,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消除后,剩余诉讼时效的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情形发生在最后六个月,《民法总则》在此处无变化。
但对于中止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的恢复计算,此前规定是,“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言下之意为,缺多少,补多少,最多六个月。
而《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也就是说,不论缺多少,一律补六个月。
五、明确诉讼时效因诉讼或仲裁程序中断后,重新起算的时间点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同时,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不适用诉讼时效来行使请求权的情形。《民法总则》第196条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以及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均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以上请求权不会因为超过一定期间而丧失胜诉权。
例题一(判断):李某于2017年9月1日被马某撞伤,9月15日确诊。李某一直未申请赔偿,直到2019年10月,李某认为此事应当适用民法总则中诉讼时效3年的有关规定,尚在诉讼时效之内。对马某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受理。
答案:A。解析:《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期间统一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本题正确。
例题二(单选):2014年11月,王某向张某接了5万元钱,约好2015年11月还清。到期后,张某多次讨要无果,遂决定于2018年9月起诉。此案的诉讼时效到期时间为( )?
A.2015年11月 B.2016年11月 C.2017年11月 D.2018年11月
答案:D。解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案应该延长诉讼时效至三年。A是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开始时间,错误。B、C是诉讼时效期间内,与题不符。故选D。
例题三(多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有( )。
A.债权人因地震灾害不能行使请求权
B.法定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受到损害,且没有法定代理人
D.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确定
答案:ABCD。解析: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故本题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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