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常考临床医学基础知识:药物能“治病”也能“致病”
1.药物作用与药理作用
(1)药物作用:是药物对机体的初始作用,是动因。例如:氢氯噻嗪可以通过增加尿量较少血容量而降血压,适用于血压高的患者。
(2)药理效应:是药物作用的结果,机体反应的表现。是机体器官原有功能水平的改变,功能提高称为兴奋,功能降低称为抑制。例如:氢氯噻嗪可以增加尿量则是兴奋的表现。阿司匹林退热则是抑制的表现。
2.治疗效果
是指药物作用的结果有利于改变患者的生理、生化功能或病理过程,使患病的机体恢复正常。
3.不良反应
(1)副反应:由于选择性低,药理效应涉及多个器官,当某一效应用作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就成为副反应(通常也称副作用)。例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痉挛时,可引起口干、心悸、便秘等副反应。副反应是在治疗剂量下发生的,是药物本身固有的作用,多数较轻微并可以预料。
(2)毒性反应:是指在剂量过大或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性反应,一般比较严重。毒性反应一般是可以预知的,应该避免发生。
(3)后遗效应:是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最小有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例如: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出现的乏力、困倦等现象。
(4)停药反应:是指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加剧,又称反跳反应。例如长期服用可乐定降血压,停药次日血压将明显回升。
(5)变态反应:是一类免疫反应,常见于过敏体质患者,与剂量无关。也称过敏反应。
(6)特异质反应:少数特异体质患者对某些药物反应特别敏感,反应性质也可能与常人不同,但与药物固有的药理作用基本一致,反应严重程度与剂量成比例,药理性拮抗药救治可能有效。
当我们熟悉了药物的一些基本作用后,在临床用药的时候就要多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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