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解放军文职专业:法学知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来源: 2020-07-23 19:55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所谓禁止权利滥用,是指民事主体不得以不正当方式行使自己权利,以加害他人。

(2)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此条规定应当是我国禁止权利滥用的法律渊源。因为所有权利都是法律分配一部分社会利益给权利人的结果,虽然所有权利的行使都有可能使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人受到损害,但是如果专以损害他人为目的的情形,当然应当属权利的滥用。

(3)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密切相关、相辅相成。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