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新闻知识-新闻自由与新闻法治
新闻自由与新闻法治
新闻自由,也叫出版自由,是宪法所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体现和运用,包括新闻采访自由、传递自由、报道自由和收受的自由、报纸的出版自由、广播和电视的播送自由、发表新闻评论及开展批评的自由。新闻自由这个口号,是1644年英国资产阶级政论家约翰·弥尔顿提出的,是通过传播新闻和接受新闻而实现的一种民主权利,是政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了近代新闻事业的迅速发展。
(1)没有抽象的新闻自由,只有具体的新闻自由。
(2)没有绝对的新闻自由,只有相对的新闻自由。
(3)在阶级社会中,只有统治阶级才能享有充分的新闻自由。
(4)新闻自由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并不永恒。
(5)新闻自由既是手段,又是目的,但归根结底是维护某种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的工具和手段。
新闻法治是争取民主与自由的产物,同时又是促进民主与自由、实行正当新闻自由的强制性规范。把新闻活动纳入一定的法理体系,即纳入法的正义与公平,构成了新闻法治的理念。新闻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制定专门的新闻法,另一种是在宪法、刑法、民法、保密法、著作权法、判例法等法律中含义适用于新闻出版的法律条款,对媒介行为进行必要的保障和限制。新闻活动的法治,既是新闻自由的重要保障,也是新闻控制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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