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公基法律类知识速记:“C位出道”的《民法典》,合同考点在哪里?
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考点点拨:明确掌握合同的适用范围。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的相关规定。
2.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考点点拨:重点记忆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具体包括哪些形式。
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考点点拨:识记要约邀请的类型。
4.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点点拨:网购签订电子合同时合同成立时间要精准记忆。
5.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考点点拨:情势变更可以解除合同。
6.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考点点拨:熟知3种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情形。
7.典型合同:(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5)保证合同;(6)租赁合同;(7)融资租赁合同;(8)保理合同;(9)承揽合同;(10)建设工程合同;(11)运输合同;(12)技术合同;(13)保管合同;(14)仓储合同;(15)委托合同;(16)物业服务合同;(17)行纪合同;(18)中介合同;(19)合伙合同。
考点点拨:熟悉典型合同的类型。能够辨别出哪些是典型合同。
题
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下列不适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A.小刘购买一套价值300万的别墅
B.小张将其汽车租给同学周某
C.刘某想要收养10岁的孤儿李某
D.孙某将自己的电脑交给好友保管
1.【答案】C。解析:《民法典》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故本题答案选C。
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A.拍卖公告
B.基金招募说明书
C.寄送的价目表
D.招股说明书
2.【答案】ABCD。解析:《民法典》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故本题答案选ABCD。
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下列不属于典型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B.合伙合同 C.保理合同 D.餐饮合同
3.【答案】D。解析:《民法典》规定,典型合同:(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保证合同;(6)租赁合同;(7)融资租赁合同;(8)保理合同;(9)承揽合同;(10)建设工程合同;(11)运输合同;(12)技术合同;(13)保管合同;(14)仓储合同;(15)委托合同;(16)物业服务合同;(17)行纪合同;(18)中介合同;(19)合伙合同。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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