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乐理知识:旋律大调式
【旋律大调式】
将自然大调的第Ⅵ级音、第Ⅶ级音同时降低半音,即构成了旋律大调。旋律大调的降低音级一般用于音阶的下行,而上行时与自然大调完全一致。
旋律大调由于是把自然大调的第6级音、第7级音降低而得来的,那么与第6级音、第7级音相邻的音程关系就随之发生了变化。其调式音阶的结构为:,任何能构成这种结构的音阶都一定是旋律大调式。
我们可以取任何一音为主音,然后向其上方按的“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半音、全音、全音”顺序排列而得的调式音阶,即为旋律大调式(亦称和声大音阶)。我们可将旋律大调式的音阶结构归纳为“全全半全半全全”来记。这时,半音的位置出现在调式音阶的第3音与第4音之间、第5音与第6音之间。
第Ⅲ级与第Ⅵ级之间的减四度音程是该调式的特性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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