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打卡:浅析要约与要约邀请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含义
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指对对方当事人作出希望与其合作的意思表示,并表明了想要与其进行合同行为;而要约邀请则是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相关的邀请,希望对方能主动发出要约,注意: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二)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自己主动愿意发出一个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方主动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所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主体即受要约人,要约人就是向此主体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有意愿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回复同意或者是承诺,即合同成立;而要约邀请则是针对不特定的任何人,希望有人能对自己发出要约,然后回复成立合同。如:拍卖公告,是拍卖商为了邀请拍客进行叫价的要约邀请,当拍客叫价时则为发出了一个想要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为-要约,拍卖行的落槌则为承诺。要约邀请诸如: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寄送价目表,商业广告等。
(三)试题演练
例题: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了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
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
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决标通知书
解析:本题答案应为B。甲公司发出招标书属于要约邀请,意为邀请或引诱乙公司向甲公司投标。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属于要约,意为与甲公司合作,订立合同的表示。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属于承诺。故本题答案选B。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