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打卡: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考点提示:
1.制定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3.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4.宪法的修改程序: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考点提示:
1.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机构组织法等。
2.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劳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
3.国家立法权(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4.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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