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打卡:刑法的属地管辖知识点
我们一起来学习的知识点是刑法中的一个考点:刑法的空间效力中的属地管辖。首先,刑法的效力范围其实就是刑法适用的范围,简单来说就是刑法对什么地方,什么人,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刑法中把它分成了刑法的空间效力与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就是指刑法对地和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问题,也就是说当发生了刑事案件之后,中国的刑法能不能管的问题,其中属地管辖知识点比较多,考的比较多,解决的是对什么地发生的能管。事业单位考试中喜欢出个案例能知道适不适用中国的刑法,或者是能管是根据哪一个原则,只要理解了并不难,接下来我们对刑法的属地管辖进行学习。
既然是咱们中国的刑法,属地管哪里的地呢,很显然是中国的地,所以能说只要是发生在中国的刑事案件咱们国家的刑法都能管吗?并不是,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都适用本法,也就是包括我国国境内的全部空间区域,领陆、领水、领空,但是千万别丢了这个除特别规定,有特别规定就说明有例外,各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就不受驻在地国家法律管辖了,例如美国的驻华大使馆,大使馆里面发生杀人抢劫的案件,不受中国刑法管辖,受美国刑法管辖,所以注意不要太过绝对。还有移动的土地,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一般这是指那种国际航线,可能飞机飞在别国上空,是别的国家人犯罪,但是只要是我国船舶和航空器那么就能管,例如湄公河惨案的首犯诺康就是在云南进行的审判,但是注意的是只有船舶和航空器适用,像国际列车并不属于这种情况。还有一种是指犯罪的行为和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这个规定是针对跨国犯罪,可能行为和结果发生在不同的国家,但是只要行为和结果有一个发生在中国领域内那么就能进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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