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文职招聘考试卫生法学重点概括:卫生法的渊源
1.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国家进行立法活动的基础,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在我国宪法中有许多条款对保护公民健康作了明确规定,如“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保护人民健康”。这些宪法规定是我国卫生法的立法基础,也是卫生法的基本渊源。
2.法律
法律作为卫生法的渊源,包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颁布的基本法律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颁布的非基本法律。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卫生基本法律,但在一些已经颁布的基本法律中,已有与卫生有关的条款,如《刑法》的危害公共卫生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重大人身伤亡罪等;《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规定等,都与卫生法有着重要的关系。除基本法律外,我国还有许多以卫生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这些法律是我国卫生法的重要渊源。
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预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
3.卫生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颁布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旨在解决卫生问题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4.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行政性规范文件,它是依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在全国范围有效的某一行政管理领域内的行政性规范文件。
5.地方卫生法规
地方卫生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行政事务时,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发布的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条例、决定、决议、办法、规定、实施细则等。地方卫生法规对于保证卫生行政法规的贯彻落实,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6.国际条约和国际医药卫生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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