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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律学常见问题解答四

来源: 2017-06-28 14:47

 31、李女士问,2007年其在某公司上班至今,公司一直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现听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双倍的工资,问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07年至今的双倍工资。

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是由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故2008年以前是不能主张双倍工资的,而且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主张双倍工资,是由第二个月开始起算,而且用工单位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视为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有李女士最多只能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32、林女士咨询,2008年林女士与丈夫离婚,孩子由其抚养,今年6月份,孩子在和同学玩耍时,不慎将同学眼睛弄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其父母要求我赔偿8万多元的费用,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前夫共同承担?
解答:离婚后由于孩子是由林女士来抚养,故孩子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林女士来承担责任,但如果林女士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我国法律规定,林女士也是可以要求未予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
33、 刘先生咨询,问两年前,其向朋友购买了一套房改房,房款已付 ,但由于单位的种种原因,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现如今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刘先生向朋友要求把房产证过户到其名下,刘先生的朋友却已当时卖价太低为由,不同意过户,刘先生问该怎么办?
解答:刘先生可以依据你们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34、钱先生咨询,前几天其在回家的路上,被摩托车撞伤住院,出院后得知,骑车肇事方是个外的来打工的,没有摩托车驾驶执照,摩托车也是借的,没有什么经济赔偿能力,问自己花费的医疗费该怎么办?
   解答:肇事方没有执照,那摩托车的出借方是有责任的,钱先生可以向摩托车的车主,和摩托车的出借方主张其相关的费用,此外如果钱先生是在上下班的途中被摩托车撞伤的话,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35、刘先生咨询,一个月前其在出门办事时不慎将公司的公章及重要的票据丢失,无奈之下,刘先生登报声明,如有拾到归还的,给予1000元的酬谢,由于登报后一直没有线索,故刘先生又申请重新刻了一枚公章,对于相关的票据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没想到这一切办理妥当后没几天,就有拾到者找到了我们,并且要求我们兑现1000元的酬金,现如今丢失物对于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问这酬金我们应该支付吗?
解答:刘先生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悬赏广告,拾得者已经按要求将拾得物送交给刘先生,故刘先生应当支付承诺的酬金。
36、向女士咨询,问前几天其与丈夫闹翻,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了婚,对共同财产也做了分割,离婚后,在双方亲友的劝说下,第二天有去重新领了结婚证,问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否有效?
解答:由于向女士已经和丈夫离婚,并进行了财产分割,故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已经发生法律的效力,向女士第二天有重新又领了结婚证,应当视为双方离婚后又重新结婚,婚后对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分割后的财产应当视为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
37、秦女士咨询,其82年与丈夫结婚,当时丈夫还带有一个8岁的男孩,婚后一起生活,直至小孩成年工作,双方没有再生育,去年秦女士和丈夫离婚,现如今秦女士生活困难,问能否问继子索要赡养费?
   解答:秦女士与继子已生活多年,是否能够索要赡养费关键在于秦女士在共同生活中是否对继子进行了抚养教育,如果进行了抚养教育,尽管秦女士和丈夫已经离婚,还是有权向继子主张赡养费的。 
 
38、某公司吴经理咨询其公司前阵子发生了股权变更,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于是就派人到工商局去办理,但是工商局对股权转让协议有特殊的要求,而且其要求和股东实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有很的出入,问该如何处理?
   解答:工商局因其管理的需要,就对发生变更的股权转让协议作出了很多的限定,比如必须以出资额转让股权,且必须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款,这与公司股权转让的实际情况有非常大的出入,而且在工商局备案的协议,其在法律上的效力一般是高于一般的协议,为了避免以后在股权转让协议实际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最好在签署实际的股权转让协议时在合同中注明如因发生股权变更需要在工商局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9、刘先生咨询,称其朋友向其借款5万元,愿意用其在某公司的股权来偿还,问是否可行?
解答:首先,得看偿还的股权价值,是否值5万元,其次还得看股权的性质,如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权,则公司的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故转让股权还需要其他的股东同意。如不存在以上情况,还得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的登记。
3、陆先生咨询,称其在某小区看了一套二手房,和房主谈好了价格,没有签订合同,交了2万元的定金,现我不想购买这套房了,问这2万元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解答:2万元的定金能否要回来,要看房主的收条上写的收到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订金是可以要回来的,但如果是定金的话,是不能要回来的,这订和定一字之差,法律后果相差很大。
40、吴先生咨询,前几天和老婆吵了一架,没想到老婆,第二天就跑了,而且还把我们这几年辛辛苦苦攒下来的15万存款都带跑了,问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把钱要回吗?
解答: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的,故对吴先生的妻子带走存款离家出走,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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