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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来源: 2017-08-10 21:11

 

任意共犯

适用总则规定

必要共犯

适用分则规定

对向犯

1、双方罪名与法定刑相同:重婚罪;

2、双方罪名和法定刑都不同:行贿罪和受贿罪;

3、片面对向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聚众共同犯罪

集团共同犯罪

1、恐怖组织、黑社会组织:必要共犯;

2、集团抢劫、盗窃等:任意共犯。

五、主犯、从犯、胁从犯

主犯

可能是实行犯、教唆犯,但不可能是帮助犯

分类

1、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2、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者

犯罪集团中除首要分子外起主要作用者;

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者。

首要分子的关系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注意】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外,其他情形下的首要分子和主犯没有必然的一一对应关系

聚众犯罪首要分子

1、只有一个首要分子,不存在主犯

2、有多个首要分子,不能再主犯

处罚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注意】不等于全体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超出集团预设的犯罪,不可归责于集团;

2、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者,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处罚。

从犯

1、可以是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2、处罚: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可以是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

认定

1、一开始被胁迫参加犯罪,着手实行后变得积极主动,不认定为胁从犯;

2、行为人身体完全被强制、意志自由完全被剥夺,则不构成胁从犯。

处罚: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六、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

承继的
共同犯罪

成立
时间

既遂前,如果参与进来共同实行就是承继的共同正犯,进行帮助就是承继的帮助犯,没有承继的教唆犯

行为性质判断

1、原则上,后行为人参与的行为性质与前行为人的行为性质相同,注意区分继续犯;

2、在结合犯的情况下,仅成立参与的后一犯罪,不再定结合犯的罪名。

责任
范围
认定

1、基本原则:先行为人导致的结果不能归责于后行为人;

2、延伸原则一:能证明后行为人参与后共同行为引发的结果,两个人都要承担结果;

3、延伸原则二:能证明结果是其中一个人所导致的,但查不清是谁,先行为人承担,后行为人不承担(归责于先行为人不会冤枉他,但归责于后行为人可能会冤枉他)。

片面共犯

分类

片面实行、片面教唆、片面帮助

处理
原则

1、知情一方与不知情的一方成立共同犯罪,对知情一方适用共同犯罪的规定;

2、不知情一方与知情一方不成立共同犯罪,对不知情一方不适用共同犯罪的规定。

七、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共同犯罪与身份犯问题

真正身份犯

无身份者是正犯+有身份者是共犯

按正犯来定罪

有身份者是正犯+无身份者是共犯

A 身份者是正犯+ B身份者是共犯

无身份者是正犯+有身份者是正犯

想象竞合,部分犯罪共同说处理

A 身份者是正犯+ B身份者是正犯

原则:想象竞合,部分犯罪共同说处理;

例外: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按主犯定罪,主犯按身份地位、职位高低确定。

不真正身份犯

对无身份者不能适用量刑身份的法定刑

共同犯罪与
认识错误

共同正犯间

1、同一犯罪构成内

2、不同犯罪构成内

1、找正犯,利用认识错误一般原理定罪

狭义共犯与正犯间

2、采用部分犯罪共同说,判断违法事实能否归于双方,注意:过失的违法事实一定不能评价为双方。

教唆犯与间接正犯

1、以间接正犯的意思,但只产生了教唆结果;

间接正犯可包容评价为教唆犯

2、以教唆犯的意思实行教唆,产生间接正犯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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