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构成 |
行为:消费者知假买假,销售者不构成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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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实害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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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 |
既遂 |
销售金额达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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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 |
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一般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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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销售金额达15万,已销售的可以包容评价为未销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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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数 |
与本节其他八个罪名法条竞合时,择一重,比本罪轻的罪: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化妆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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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实害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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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具体危险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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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结果 |
抽象危险犯 |
罪数 |
①法条竞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②同时触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想象竞合; ③以杀害特定人而故意向其出售,只定故意杀人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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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产销售假药罪 |
对象 |
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标准不符; 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③未获批准从国外进口药品并销售,即使是真药。 |
结果 |
抽象危险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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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产、销售劣药罪:实害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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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具体危险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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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实害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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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实害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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