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来源: 2017-08-10 21:22

 1、货币类犯罪

1、伪造货币罪

对象

货币

①不要求有真实对应的真币,但要求足以使一般人相信是真币;

②只包括正在流通的货币,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并使用的,构成诈骗罪;

③包括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包括纪念币。

行为

伪造

让不属于这种货币的材料变成这种货币形式,把这种货币材料完全破坏,已无原来性质,又做成货币的,也是伪造。

罪数

吸收犯:伪造货币后,持有、使用、出售、运输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2、变造货币罪

对象

本节中其他货币犯罪中的假币,不包括变造货币,仅指伪造的货币。

行为

伪造或变造的区分

①仿照真币的特征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币,定伪造货币罪。

②对真币采取剪贴、挖补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的形态、价值的行为,是变造。

③同时采取伪造和变造的手段, 制造真伪拼凑货币的行为, 以伪造货币罪定

罪数

使用变造货币去诈骗,以诈骗罪论,而不能认定为使用假币罪。

3、持有、使用假币罪

行为

仅仅的展示行为不构成使用,使用要求利用其金融流通性质

罪数

①持有假币罪是兜底罪名,可被吸收,构成其他货币犯罪,不再定持有假币罪;

②通过自动存款机,存入假币又取出真币,构成使用假币罪和盜窃罪,数罪并罚;

③使用假币在自动贩卖机上购物,构成使用假币假币罪和盜窃罪,想象竞合。

4、购买、

运输、出售假币罪

出售

有偿转让,对方知晓是假币,注意不能犯,以白纸冒充假币出售,构成诈骗罪

购买

购买后自己用或出售,只定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司法解释拟制】

运输

①为自己用而运输:只定持有使用假币罪;

②为出售而运输:只定运输假币罪;

③为出售而运输,同时自己也用:运输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罪数

购买、运输、出售三个行为,前吸收后。

5、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2、其他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目的

不能有非法占有目的,否则构成集资诈骗罪。

行为

用于资金运营,如果用于实业,则为借贷关系。

2、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对象

票据、金融凭证、信用证、信用卡

主观

使用目的

罪数

先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然后使用其诈骗的,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和各种金融诈骗罪,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

接上页

3、洗钱罪

七种上游犯罪

①毒品; ②黑社会; ③恐怖活动; ④走私; ⑤贪污贿赂犯罪; 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⑦金融诈骗罪。

注意

1、这七种犯罪只要求事实确认即可,不要求上游犯罪已被审判定案;

2、贪污贿赂犯罪:①职务侵占罪不是本罪上游犯罪;②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③挪用公款的公款不是本罪的上游犯罪所得, 但挪用公款行为产生的收益是本罪上游犯罪产生的收益

4、高利转贷罪

对象

套取的对象是金融机构

主观

有转贷牟利的目的,且套取时就有该目的。

5、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无非法占有目的

6、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行为

①明知是伪造、空白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

②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

③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④购买、出售、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骗领的信用卡。

罪数

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又实施信用卡诈骗,牵连犯,择一重。

7、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8、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信息罪;9、利用未公共信息交易罪;10、违法发放贷款罪;1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12、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