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意改变
犯意改变 |
犯意转化 |
类型与处理 |
行为人在预备阶段是此犯意,在实行阶段是彼犯意:吸收原则,实行阶段犯意吸收预备阶段犯意 |
行为人在实行犯罪过程中犯意改变,导致此罪与彼罪改变,此种犯意转化仅限于两个行为所侵犯的法益之间具有包容关系的情形:犯意升高者,从新意;犯意降低者,从旧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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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起犯意 |
内涵 |
在前一罪已经未遂、既遂、中止后,又另起犯意实施另一个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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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
按照所犯的罪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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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对象转换 |
类型与处理 |
如果行为对象的转换仍然处于同一犯罪构成,而且法益主体没有变更,则不影响对犯罪既遂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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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为对象的转换导致法益主体变更,但是法益属于非专属法益的,也只成立一罪的既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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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为对象的转换导致个人专属法益主体变更,或者导致法益性质的变更,即属另起犯意,实行数罪并罚 |
法条归纳:刑法分则规定的需要“明知”的犯罪
法条 |
罪名 |
要求“明知”的内容 |
127 |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
明知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 |
171 |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
明知是假币 |
172 |
持有、使用假币罪 |
明知是假币 |
191 |
洗钱罪 |
明知上游犯罪:7种(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 |
236 |
强奸罪(奸淫幼女) |
明知未满14周岁的幼女 |
237 |
猥亵儿童罪 |
明知未满14周岁的儿童 |
258 |
重婚罪 |
重婚者明知自己有配偶;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
259 |
破坏军婚罪 |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
310 |
窝藏包庇罪 |
明知是犯罪的人 |
312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
349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
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
明知是毒品或犯罪所得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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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
传播性病罪 |
明知自己患有淋病、梅毒等严重疾病 |
嫖宿幼女罪 |
明知不满14周岁幼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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