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
▲滥用职权罪
概念: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是想,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只是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主体: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代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主观方面: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此结果发生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并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定刑:(1)一般滥用职权罪,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5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
备注:是否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罪
概念: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主体: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代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主观方面:过失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致使公共财产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
备注:是否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主观上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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