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和数罪
1.一罪: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
2.数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
3.实质的一罪
(1)继续犯(持续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以来由于某种原因而终止之前,一直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非法拘禁罪)一罪论处。
(2)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了一个行为而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择一重罪处罚。
(3)结果加重犯:实施基本犯的实行行为,发生了基本犯的犯罪构成结果意外的重结果。
4.法定的一罪
(1)结合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另一独立的新罪的犯罪类型。新罪一罪论。
(2)集合犯:行为人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一罪论处。如赌博罪
5.处断的一罪
(1)连续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构成犯罪的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一罪从重处断。
(2)吸收犯:事实上的数个不同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吸收之罪处断。
(3)牵连犯:指以犯一罪为目的,而其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从一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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