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概说
一、犯罪的特征概述
《刑法》第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犯罪的特征
三特征说: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 犯罪行为是依法应当受到谴责,进而应当承担刑罚后果的行为)、应受刑罚处罚性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一、理论分类
(一)重罪与轻罪:以法定刑轻重为标准,分为重罪和轻罪。一般认为,法定最低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重罪,其他为轻罪
(二)自然犯与法定犯
1.自然犯:明显违背人伦道德的传统型犯罪
2.法定犯:就是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
3.隔隙犯与非隔隙犯
隔隙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场所间隔的犯罪
隔时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间隔,如:投毒
隔地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场所间隔,如:绑架
二、法定分类
(一)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 国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二)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
(三)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或者加重、减轻刑罚处罚事由的犯罪
A 真正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如贪污罪、受贿罪、刑讯逼供罪等
B 不真正身份犯: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犯罪,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
(四)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亲告罪:即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检察院、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侮辱罪、 诽谤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侵占罪)
亲告罪之外的犯罪为非亲告罪
(五)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
1.基本犯: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不具有法定加重或者减轻情节的犯罪
2.加重犯:分则条文以基本犯为基础规定了加重情节与较重法定刑的犯罪
(1)结果加重犯:实施基本犯罪因发生严重结果,刑法加重了法定刑的犯罪
(虐待致人重伤、死亡;抢劫致人重伤、死亡;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强奸致人重伤、死亡;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绑架致人重伤、死亡)
(2)情节加重犯:实施基本犯罪因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刑法加重了法定刑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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