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解放军文职考试公文写作指导:三部分搞定常规公文写作
像倡议书、宣传稿、讲话稿、建议、一封信等等,这些常规文种,虽然在题干中有着不同的作答要求,但是所有的公文与应用文都是万变不离其宗。它的正文部分总体来说都分为三个部分,它们分别是:发文事由、发文事项、结束语。
1.发文事由
发文事由是指书写公文或者应用文的目的、背景、根据。一般来说发文事由可以写成两种情况。一种为上级精神,一种为现状分析。例如:题干要求我们写一 篇《关于推进养老工作的建议》,若在材料中出现了政策文件,上级精神要求推进养老工作,这时我们的发文事由就可以把该政策文件摘抄出来;若材料中没有上级 精神,而是在叙述现状。而且要将这些上级精神或者现状连接起来,可以用根据式开头或者目的式开头来书写。根据式开头是指用“经”、“根据”、或者“依据” 等词语连接;目的式开头是用“为”或者“为了”词语连接。当然,上级精神与现状分析可以同时存在,这还要视材料而定。
2.发文事项
发文事项的书写主要根据文种来断定。若是一篇倡议书,其发文事项便是倡议的事项,也就是对策措施。若是一篇整改通知书,其发文事项是整改事项,例如 让某些“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进行整改,这时事项中就要写让企业如何整顿、改进;若是一份会议通知其发文事项便是通知事项,即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 会人员及注意事项等。
3.结束语
一般来说,公文、应用文可以不另作结尾,直接结束即可。但有一些文种比较特殊,需要结束语。例如:倡议书,其结束语便是发出希望号召;还有通知,其 结束语通常为“特此通知”;函,若是邀请函,便是“敬请您的光临”,若是复函,结束语便是“特此函复”,若是询问函,结束语是“特此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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