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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二次补录公告

来源: 2016-05-14 15:18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益、更好地延揽优秀人才,根据《201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公告》,总政治部干部部将组织实施二次补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除首轮拟聘对象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外,其他具有201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考试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二次补录。

    二、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只能在符合资格条件的补录岗位中报名申请1个招聘岗位。

    (二)驻京单位的补录岗位,限定社会流动人才或者具有北京市家庭户口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申请。

    (三)2015年6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补录拟聘对象,取消聘用资格。

    三、程序步骤

    (一)公布补录信息。总政治部干部部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以下简称军队人才网),于2015年4月17日8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次补录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初审。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二次补录招聘信息,使用报名参加招聘考试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军队人才网二次补录系统报名。补录系统自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补录条件。应聘人员可以即时或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打印补录申请回执,持有回执方为有效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8时至24日18时。

    (三)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规定的入围比例,依据招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入围人员名单。

    (四)确定拟聘对象。聘用单位按照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预选聘用对象、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等规定的程序步骤择优选拔,依据补录计划等额确定拟聘对象。

    (五)成绩查询和公示。总政治部干部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15年5月下旬提供面试成绩查询,公示拟聘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对象,聘用单位将及时通知本人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于2015年7月底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起始日期统一从8月1日起算。

    军队文职人员二次补录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总政治部干部部。

    总政治部干部部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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