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医疗卫生药学备考: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
一、基本药物遴选原则
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
二、基本药物遴选范围
国家基本药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国家卫生计生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三、不能纳入基药目录的药品范围
《基药办法》规定下列药品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①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②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③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④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⑤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真题】
1.下列药品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
A.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B.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D.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答案:C。基本药物遴选范围是国家基本药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国家卫生计生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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