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士官选取工作暂行办法》规定 6类士兵予以优先保留
《陆军士官选取工作暂行办法》明确指出,除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役的外,对6类士兵予以优先保留:
①陆航、无人机、特战、导弹发射、信息通信、网电对抗等高技术,以及爆破、弹药维修销毁等后装专业危险岗位人才;
②参加过重大演训、国际维和、处突维稳、抢险救灾、国庆阅兵等重大军事行动的骨干;
③新型作战力量和新组(改、扩)建单位紧缺急需的骨干;
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获得士官优秀人才奖的士官;
⑤长期在作战部队基层一线工作、担任班长以上行政领导职务的优秀骨干;
⑥参加师(旅)级以上单位军事考核比武并获得名次的士兵。
另外,担任士官长职务且素质过硬、确需保留的,可以不受专业岗位编制限制,予以重点保留。
(责任编辑: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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