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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补修课民法学试题答案

来源: 2017-05-15 18:30

 补修课民法学试题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答案:
 1、D  2、C  3、D 4、 ABD   5、ABD  6、ABC  7、ABC  8、B  9、D  10、A 
二、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 (主体)、(客体)、(内容)。
2、共有的两种形式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3、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4、期限分(期日)和(期间)。
5、民法一词来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
6、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等价有偿)、(自愿)、(公平)、(诚实信用)、(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
7、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
8、民法理论把法人分为(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
9、民事权利根据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分为(既得权)、(期待权)。
10、孳息有(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11、民法通则规定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主要包括(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
12、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13、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
三、判断题:
1民法调整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切财产关系。错。
2、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一种道德规范,不是由民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错。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主要由民事主体自己决定。错。
4、在我国,胎儿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错。
5、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如果经过治疗恢复了精神健康,就自动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错。
6、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一致性。错。
7、被代理人死亡一定能引起法定代理的终止。对。
8、货币和无记名证券不适用善意取得。错。
9、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原始取得。对。
10、占有首先可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错。
11、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之一是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质权以动产为标的物。错。
12、留置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就行使留置权。错。
13、按份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对。
14、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全部体现了等价有偿的基本要求。错。
15、无效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形式。错。
四、简答题:
1、比较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8分)
  (1)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过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宣告其为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2分)
  (2)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2分)
  (3)不同点:①条件不同,一般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就可以被宣告失踪,而公民只有下落不明满4年,才可以被宣告死亡。②法律后果不同,宣告失踪的后果是为失踪人的财产设定财产代管人,而宣告死亡的后果是失踪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消灭,产生和宣告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每小点2分)。
  2、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条件和适用的对象。(8分)
 (1)善意取得,是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只能请求占有人赔偿损失(2分)。
 (2)条件:①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②取得的财产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③受让人取得必须是通过交换取得财产(每小点1分)。
 (3)适用对象:①动产适用善意取得,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货币和无记名证券可适用善意取得,记名证券不适用善意取得。(1分)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被盗的赃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取得。但如第三人是在出售公共物品的同类市场上购买的,即使是遗失物、被盗的赃物也适用善意取得(2分)。
3、试比较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备代理权,但因某种表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归本人承担的代理。
   两者的相同点:首先,行为人都没有本人的授权,不具有代理权。其次,行为人实施的都是民事行为。
    两者的不同点:首先,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其次,狭义的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后,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方面,无权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另一方面,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相对人不具有正当理由信赖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因而相对人是有过失的,不得适用表见代理制度。
五、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张某的外甥李某14岁,98年4月,张某告诉李某,说如果李某能在今年考上重点高中,就赠送给李某一辆小轿车,李某考上后,张某按约定将轿车交付李某,但后来又反悔了,理由李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要求李某返还,但是李某和李某的父母都不同意。(8分)
(1)张某告诉李某,说如果李某能在今年考上重点高中,就赠送给李某一辆小轿车,这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么?为什么?如果是,该条件有什么特点?(4分)
(2)这一民事法律行为能否因为李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有影响?(2分)
(3)张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返还汽车?(2分)
答:(1)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它是以未来不确定的事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的,符合条件的特征。该条件是肯定的延缓条件。(4分)
(2)不受影响。李某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纯获利益的当事人,该民事行为的效力不会因李某的行为能力受到影响。(2分)
(3)无权。因为张某已经实际交付汽车,赠与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已经生效。(2分)
2、甲公司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协商有乙提供甲电视100台,丙未经过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交付给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好价款后乙单位的帐户。后由于乙没有供货,双方引起争议。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有效么?乙要承担责任么?(7分)
答:(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因为没有经过乙的同意就和甲签订了合同。(3分)
(2)合同是有效的,无权代理经过被代理人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收入自己帐户的货款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追认。(2分)
(3)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经过追认后,该代理行为就是有效的,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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