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领事官员的特权与豁免(三)
3.某些方面的免税和免验。领事免纳一切对个人和物的课税,包括国家的、区域的和地方的捐税,但间接税、遗产税、服务费等不在免除之列。领事及其同户家属初到任所需物品和消费品免纳关税;领事行李免受查验,如有重大理由需要查验,应于领事或其家属在场时进行。
4.其他。除上述特权外,领事还被免除外侨登记、居留证、工作证及社会保险办法的适用;免除个人劳务及捐献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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