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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名实观

来源: 2017-08-18 08:00

 先秦哲学中,关于名称与现实、概念与实在之间关系的观点。它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对于认识论、政治、 伦理与逻辑思想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孔子主张“正名”,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他区别不同名的不同意义,强调名实相符。言行一致,要求名与言“无所苟”。墨子则主张“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认为如果只会念诵事物的名称而对于实际事物不能正确选取,那是没有价值的。老子提出名的相对性问题,说“名可名,非常名”,“道常无名”,认为道作为最高本原是难以用名和言表达清楚的。庄子更发展了老子的观点,强调“大道不称”,但又说“名者,实之宾也”,认为实是产生名的根本。惠施的“历物之意”十个命题,主要论述事物的异同关系,强调异同的相对性,也与名实问题有关。公孙龙肯定名是实的称谓,又提出“指物”之说,论辩抽象概念与具体实物的关系,主张“白马非马”和“离坚白”。所谓“白马非马”是说“白马”的具体概念不同于“马”的一般概念。公孙龙论名实关系,有唯物主义倾向,但又宣称“物莫非指”,把实物归结为概念,又陷入了唯心主义。荀子认为在社会大变动中,因“名守慢”而“奇辞起,名实乱”,强调正名的重要性。他提出“制名以指实”、“约定俗成”的原则,坚持实同则名同,实异则名异,并依据事物客观属性的联系与区别,将名分为“大共名”、“大别名”、“小别名”,认为共中有共,别中有别,推至不能再“共之”、“别之”为止,以此为“制名之枢要”。他分析了名实乱的三种情况,即以名乱名,以实乱名,以名乱实,称为“三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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