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王守仁哲学思想
一、王守仁的生平、著述
王守仁(1472-1529),明代著名哲学家,心学的集大成者。因筑室阳明洞,世称阳明先生。其学派被称为王学、阳明学派或姚江学派。与陆九渊之学合称“陆王学派”。
王守仁学术的创立过程,黄宗羲曾根据王畿的记载总结为“学凡三变”(《明儒学案》卷十《姚江学案》本传)。“学凡三变”可以“龙场悟道”为界标,分为前“三变”和后“三变”两个阶段。前“三变”为“泛滥于词章”、“遍读考亭遗书”和“出入佛老”;后“三变”为“以默坐澄心为学的”、“专提致良知三字”和“所操益熟,所得益化”。
王守仁著作颇丰,后人编辑为《王文成公全书》,其中在哲学上比较重要的是《传习录》和《大学问》。
二、王守仁的哲学思想
(一)“心即理”思想
王守仁继承了陆九渊的“心即理”的观点,并加以发展,主张“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全书》卷二《答顾东桥书》)。“心即理”是王守仁心学的逻辑起点,也是其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
王守仁认为,“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充天塞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全书》卷三)心成为宇宙之最高本体。由此出发,王守仁提出“心外无事”、“心外无理”的观点,指出那些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等纲常伦理与万事万物一样,都是“吾心”之产物。
(二)“致良知”说
格物与致知的问题是儒家经典《大学》中所提出的。这一问题经过宋代理学家的阐发,成为整个宋明理学的方法论的根本依据。宋明理学的不同流派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诠释多有不同。王守仁的格物致知论就是“致良知”。
王守仁把《大学》中的“致知”与《孟子》中的“良知”观点结合起来,对“格”和“物”两个概念赋予了新的涵义,以“格”为“正”(《全书》二十六《大学问》),以“物”为“心、意、知之物”(《全书》卷二《答罗整庵少宰书》),溶合为自己的“致良知”学说。
与理学的整体特点一致,王守仁的道德修养论也是以“存天理,去人欲”为归宿。在他看来,“良知”就是“天理”,推而衍之,便成了孝、悌、忠、信、五伦百行的道德规范。王守仁的“致良知”在解释天理和人欲的关系时陷入了被动:“这个人人之所同具”的 “良知” “无不善”、“无不良”,自然不会有“昏蔽于物欲”的可能;“良知即天理”,逻辑上也不允许受到“人欲”的干扰;而事实上,物欲却是客观存在的。如何解释这种理论上的困境呢?王守仁把“格物”和“致知”的功夫分为“动时”和“静时”两种,主张“静时”功夫,为“无事时省察”的“存养”、“反身而诚”的直观内省,“防于未萌之先”,达到“自明本心”的“静处体悟”,此为存天理(致知);“动时”功夫,为“有事时存养”的“省察”,“克于方萌之际”,要在“事上磨炼”,用功不已,这就是灭人欲(格物)。
“致良知”被王守仁称作“孔门正法眼藏”,是他一生最得意的理论发明。
王守仁讨论良知学说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为善去恶”。他曾把自己的“立言宗旨”归纳为“王门四句教”,即“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三)“知行合一”论
王守仁反对程颐、朱熹的“知先行后”说,认为朱熹“物理吾心终判为二”是导致“知行之所以为二”的原因,指出“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如何分得开?”(《全书》卷一《传习录》上)而“今人却将知行分做两件去做”,势必在理论上失却“知行本体”,在实践上造成“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的流弊。
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把“知行合一”当作是“对病的药”,用于人们“克服不善的念”(《传习录》)。王守仁用三个方面论证此说:
1.“知行合一”“又不是某凿空杜撰,知行本体原是如此”(《全书》卷二《答顾东桥书》)。“知行本体”就是“心之本体”,也就是“不假外求”的“良知”。“知”是“良知”的自我体认,“行”是“良知”的发用流行,都是“心之本体”自然如此。
2.“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全书》卷六《答友人问》)。“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传习录》)“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全书》卷六《答友人问》)
3.“知行合一并进”(《全书》卷二《答顾东桥书》)。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