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言意之辩
“言”本指易经的卦辞和爻辞,泛指表达思想或事物的语言;“象”指卦象,它是“意”的载体,“言”的依据;“意”指卦象包含的义理,即思想或事物的本质性的东西(本体)。
《系辞》引孔子语:“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语言有局限性,不能完全表达圣人之意。
又说:“圣人立象以尽意”。圣人之意不能悬空存在,要借言、象表现,言、象是基本的表意手段。
《论语·公冶长》:“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性与天道”是纯哲学的命题,是哲学的本体论问题。
庄子:圣人之言是“迹”;圣人之意是“所以迹”。
《天运》:“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
《外物》: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秋水》“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
在“言”“意”关系问题上,魏晋名士可分为三派
一派认为言能尽意,代表人物是欧阳建
言意关系如“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苟其不二,则言无不尽矣。”
“诚以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辩。”(《言尽意论》)
这一派主张言能尽意,离言无从得意。漠视言意之间的矛盾性,过分强调言意之间的统一(一致、相容)性,具有明显的理论缺陷。由此捍卫了儒家经典的权威性。
一派认为言不尽意,意在象外。代表人物有荀粲,张韩,郭象等
荀粲认为:“盖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举也。今称立象以尽意,此非通于象外者也;系辞焉以尽言,此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则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固蕴而不出矣。”(《三国志·魏志》卷十注引)
荀粲认为,言所尽的只是具体的意义,并不是“象外之意”、“系表之言”。
“象外之意”、“系表之言”,是指物象和语言之外的意义。
言、象是外显的;“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则是内在的,它是“理之微者”,微妙难明、“蕴而不出”,既非物象所能展示,亦非语言所能表达。换言之,它是超言绝象的,言、象对它是无能为力的。
根据这一看法,“语言”和“意义”是有区别的,语言不等于意义。语言可以表达“物之粗”,但无从表达“理之微”。
这一派对“言”、“象”持否定态度,主张“意会”和“冥合”。它利用言意之间的冲突颠覆了儒家经典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假如以“言不尽意”作为理论预设,会导致异常严重的后果。
“六藉虽存,固圣人之糠秕”(《魏书·荀彧传》)
一派认为言以出意,主张得意忘言。代表人物是王弼。
“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周易略例·明象》
象是由意产生出来表现意的,言是由象产生出来表达象的,言的作用就是表达意。因此,要尽意必须通过言,离开语言就无法尽意。
“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周易略例·明象》)
言、象只是出意的工具,如果执着于言象,就会妨碍得意,因此必须忘言忘象才能得意。
推而广之,语言和意义的联系是间接的、暂时的;语言有其价值,但作用有限。意义一经得到,语言即为多余。
得意忘形,到岸舍筏,过河拆桥,死在句下,一句合头语,万劫系驴橛。
附录:言意之辩对文学的影响
《文心雕龙· 隐秀》:“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 。“情在词外曰隐。”
嵇康:“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嘉彼钓叟,得鱼忘筌;郢人逝矣,谁与尽言!”(《赠秀才入军》)
陶潜:“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饮酒》)
陶潜:“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五柳先生传》)
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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