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熊十力的明心论
在当代学者陈来先生看来,熊十力的整个明心论,一方面论证了中国传统的“尽心之学”具有宇宙论与人类学的依据,因而具有普遍永恒的意义;另一方面,则力图在尽心之学与“格物之学”之间架设一座桥梁,在二者之间建立起一种既合于儒学传统也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关系。所谓“尽心之学”即精神修养之学;所谓“格物之学”即科学研究。在熊十力那里,“尽心”就是要扩充“本心”,降伏“杂染”,以充分实现“智”;“格物”则要发挥“天明”、注重经验,以获得“识”。“尽心”的目的是“为道”,其方法重在反观体证;“格物”的目标是“为学”,其方法注重实证分析。处理二者的关系应本着“崇智而不轻知识”,以良知为主,达到“智识合一”,只有这样,才能使精神生活得以健康而又全面的开展。(参见陈来《中国现代哲学的追寻》)
“尽心”与“格物”虽然都属于人类的精神活动,但二者的作用与指向是不同的——“尽心”是主体自身的修养,“格物”是主体对外部世界的研究。熊十力认为,这种不同主要是由于对心物关系的了解不同。古代的“尽心之学”,“只知有事于心,而无事于物”,近代的“格物之学”则“只知有物,不知有心”。(这里所说的“心”是指“本心”)而在熊十力的哲学本体论中,心物原本就是混沦为一的,因此,精神生活对于心物关系的任何一种偏废都是不可取的。科学的“格物之学”从外部事物出发,使主观服从于客观,要求人的思维与事物自身的规律相符合以形成知识,因此,科学活动的特征是“知从物发”。而中国传统的“心学”则注重涵养“本心”,反对外心逐物,用力于返己观照,转化杂染,以实现其人生价值,所以,“尽心之学”的特点是“因心成知”。依熊十力之见,心学、科学都有其自身的合理性,但由于科学逐物遗心,否认本心与本体的存在;而心学则返心遗物,轻视知识与欲望的作用,故二者都有其片面性。熊十力自己的“哲学的心理学”就是为了对二者——哲学与科学、道德与知识提供一种在他看来是比较完满的互动模式。
作为现代哲学家,熊十力对科学与科学方法予以充分的肯定。他说:“自有科学以来,其方法则谨严、精详、周密、准确,与其辅助感官者(?)工具皆与日俱增,强之至也,其成绩则积世积人积智之发见与开辟,累积雄厚、继长增高,将随大自然之无尽而同其无尽,又强之至也,其功效则征服自然利用自然,变化裁成万物乃至大通宇宙,强哉矫也。”科学的进步和力量使熊十力充分认识到了科学方法对于认识客观世界的有效性、系统性和严密性,认为科学发展所借助的观测工具和实验手段大大提高了人类感知世界的能力,科学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和创造财富方面作出了不朽贡献。
作为中国现代哲学家,熊十力对于科学方法的适用性和有限性也有足够的自觉。在他看来,科学只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一个方面,科学方法的特质是“实测为基,分析为要”,它不能用来体认本体、发明本心。亦即科学既不能作为哲学的形上学的方法,也不能作为哲学的心理学的方法。体认宇宙本体的方法是“思维术”,指用本心的天明“洞然旷观”;发明本心的方法是“返己体认”的“默识法”,体认人生本有之仁心(本心),发见内部生活的监督者,所有这些都是科学方法所无能为力的。
在熊十力看来,科学的有限性,不仅在于它不能作为哲学的方法,还在于它作为认识、改造自然的积极力量并不能增进道德境界与道德生活。他认为,庄子批评惠施的话“强于物而弱于德”同样适用于科学。所谓“强于物”,是指科学能有效地征服自然;“弱于德”则是指科学不能提升人生价值和道德意识。这与“玄学派”在科学与人生观论战中的立场是一致的;这种观点在今天看来,也是有其合理性和洞见性的。
晚年的熊十力在《明心篇》中不只是去重复20世纪20年代的玄学派的思想,而是提出了具有创新意义的“智识合一”论。“智”即智慧,兼认知理性、实践理性与生存智慧;“识”即知识,主要指科学知识。依熊十力之见,将“智”与“知”区分开来,是中国古代哲学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道家反知归玄,佛家反知观空,虽各有偏,但将“智”与“知”加以区别确有必要。熊十力的智识论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不仅认为有区分“智”与“识”的必要,而且还在于它强调“智”对于“识”的意义。他说:“知识固是客观现实世界的反应,然知识之成毕竟有由内在的主动力深入乎物、了别乎物,方成知识,此主动力即吾人本心之天明,所谓智是也。”在此,熊十力指出了智性主体对于认识形成的能动性。与此同时,他还对“智”的直觉对知识的意义予以肯定:“余相信一切学术上之重大创见皆自天机乍动起来,天机即是一点明几骤然开发”、“此一明几确是吾心天然本有的”、“凡为格物之学者,当其解决重大问题时必先之以假设,作假设时却只靠内心的明几,当下有所启示”,“纯客观的方法在假设作出以后特别重要,而假设造端时确是内心一点明几用事,易言之即智之事”。可见,熊十力将“直觉”视为“智”的特质,以此论证“智”对于知识获得的作用和意义。
熊十力将涵养智性主体以充分发挥智性主体的功能称为“致智”,“格物本乎致知(智)”。他虽然受到王阳明“致良知”说的影响,但又对其有所批评。在熊十力看来,“致知”的“知”应当指“智”,“良知”属于功用,不应视为本体。“致智”即是保养、推扩、发挥人的固有的先验“智慧”。依据“智”的特点,可将致智之方归纳为:“反己”、“虚静”、“去私”、“用物”。“反己”即反身内观,体认本心之明几;“虚静”即是为了发挥直觉能力而进行的“虚壹而静”的修养;“去私”即克服种种不善习染以转化为善习;“用物”则是指致良知必须展现为认识、改造外物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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