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什么叫物权、物、物权法
什么叫物权?简单讲就是对物的权利,这里的物主要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物,包括土地、森林、草原、矿藏、河流以及土地附着物,不动产的概念如果给它下定义的话,就是土地和土地附着物,这里的土地是个大概念,我前面讲的土地、森林、草原、矿藏,这些都是大土地的土地概念,土地附着物包括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工厂的房屋,体育场馆,公园等,土地附着物讲的是和土地不能分离,建立在土地之上的这样一些东西,所以像房屋、建筑物、陵墓等属于土地附着物。动产的概念讲的是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生活用品等不动产以外的物品,我们给动产下定义是先讲清楚不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简单讲就是土地和土地附着物,讲清楚不动产以外,所有的我们能看到的东西都属于动产。所以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特别是物的概念来看,它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可以说是包罗万象。我们讲制订物权法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讲它的政治性就讲到物权法既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因为无论是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和我刚才讲到的不动产和动产有很大的关系,特别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他的衣食住行都是我们的物权法的调整对象,都和我们物权法的物权、物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前面讲了什么叫物、物权,那么什么叫物权法呢?简单讲,物权法就是有关物权的法律。物权法作为一部法律,它的条文很多,现在通过的物权法共有五编十九章247条,这么多内容主要是回答三个问题,或者说它的基本内容有三个,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是物属于谁,谁是物的主人;二是要解决权利人对物有哪些权利,他人有哪些义务;三是要解决对物权的保护,如果侵害了物权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物权法的基本内容就是回答这三个问题,物权法共五编,第一编就是总则,里面概括的回答了这三个问题。物权法的分则,特别是第二编所有权、第三编用益物权、第四编担保物权,这三编内容是分别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角度来回答这三个问题。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