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第一百七十四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相关规定
《担保法》
第五十八条 【抵押物灭失的法律后果】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 。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第七十三条 【质物灭失的法律后果】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担保法解释》
第八十条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 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强化模拟题
甲因个人购 房向乙借款15万元,乙要求甲将自己使用了一年的桑塔纳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开车与他人相撞,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因车受损,乙向甲提出了下述请求,其中哪些请求不能成立?
A请求甲提供新的担保物
B请求甲将保险金5万元提存
C请求甲提前还款
D请求甲提供担保人
答案: ACD。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因此,B的请求能成立。
在因抵押人的原因导致担保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担保。但在本题中,标的物价值减少的部分,已经由保险公司提供了赔偿金。根据物上代位性,抵押权所涉及的担保物的价值没有减少,所以,乙无权要求甲提供新的担保物或者提供担保人。
[未经担保人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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