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2

来源: 2017-08-22 20:45

 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十五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十八条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第二十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