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来料加工贸易
来料加工贸易是指出口企业与外商签订合同,由外商提供原料、元器件、半成品等外商指定的物质生产条件,由出口企业按外商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并将成品交外商,收取加工费的贸易方式。
按现行政策规定,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实行免税管理,即对加工企业来料加工货物及其加工费免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来料加工贸易的申报包括以下环节:
1、 业务获批准后,持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备案:外贸企业向外经贸管理部门申请来料加工业务批准证》、成品复出口合同、空白手册到退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 手册登记:海关签批手册后,外贸企业应持海关编号后的手册封面复印件,到退税机关登记手册号码和手册有效期。
3、 免税申请:外贸企业进口料件后,凭海关签发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手册、委托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委托加工协议到退税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免税证明》)
4、 核销:来料加工货物全部出口后,外贸企业应持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手册、海关核销手册的结案通知、收汇凭证,到退税机关办理核销手册。
对超过手册有效期不办理核销手续的,主管加工企业的征税机关将补征其加工环节免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此外,来料加工业务其国内采购耗用的辅料不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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