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办理
(一) 代理证明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是外贸企业代理委托方出口货物后,到退税机关申请开具的证明。外贸企业办理代理证明后,将关单、核销单、外销发票及代理证明交委托方,委托方据此配单报退税。若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货物与代理出口货物在同一张关单上的,外贸企业应将关单、核销单、外销发票复印一份,并在原件和复印件上标注出代理出口货物和自营出口货物,退税机关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办完代理证明后,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货物使用原件申报退税,将退税机关签章的复印件交委托方申请退税。
办理代理出口证明时,外贸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出口货物报关单、外销发票、核销单、代理出口协议副本或复印件、申报盘和申请表、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
(二) 补办报关单证明
出口企业货物报关出口后,如果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在申报退税前不慎遗失,可向海关申请补办。但向海关申请补办前,须先到退税机关办理《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以下简称《补办关单报告》),然后凭此报告,到海关申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
出口企业在办理《补办关单报告》时,需先填写《补办报关单报告》,并提供以下凭证:其他联次报关单(若全部联次遗失则不提供)、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外销发票、运单或提货单。
(三)补办核销单证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后,若在申报退税前核销单遗失,可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在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核销单前,应先到退税机关办理《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外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以下简称《补办核销单报告》),然后凭《补办核销单报告》到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核销单(退税联)。
出口企业办理《补办核销单报告》时,应填写《补办核销单报告》,并提供以下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外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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