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商业银行的租赁业务
商业银行的租赁业务
一、租赁的含义
租赁是由财产所有人(出租人)按契约规定,将财产租让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根据契约按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的经济行为。这种经济行为发生的特点是一种关于物品使用权的借贷活动。租赁只是租用的使用权,其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人。
二、租赁的种类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一种为满足承租人临时或偶然需要而办理的短期租赁,又称服务性或操作性租赁。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租赁。
3、其他租赁 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和杠杆租赁。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
一、信托业务的含义
从经济范畴来看,需要从委托人和受托人两方面确定信托的概念。从委托人角度讲,信托就是委托人为收授、保存、处置自己的财产,在信任他人的基础上委托他人按自己的要求管理和处置归己所有的财产。从受托人角度讲,信托就是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替其本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者谋利益。
二、信托业务的分类
主要分为: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财产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和遗嘱信托。
二、表外业务
是指对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没有直接影响但却能够为银行带来额外收益,同时也使银行承受额外风险的经营活动。
与中间业务的区别:中间业务银行不承担风险,表外业务要承担一定风险。
业务类型:贸易融通业务(银行承兑业务,商业信用证业务)
金融保证业务(备用信用证、贷款承诺业务、贷款销售业务)
衍生工具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及互换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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