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来源: 2017-09-20 12:35

 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死亡是侵害他人身体所造成的最为严重的损害后果,使人身物质机体不再具有生命的意义。致人死亡从根本上剥夺了受害人的生命,是最为严重的侵害人身权的行为。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除包括一般伤害所应赔偿的费用、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外,还包括以下2项:

    1、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自然人死亡后,依一般惯例安葬尸体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于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安葬习俗有所不同,加之法律对不同层次社会公众的死亡安葬亦有不同的规定,从而使这部分费用的确定必须与个案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但从总体上说,丧葬费的支出主要包括:(1)尸体保管与运送费。(2)火化费。(3)骨灰安置费,包括骨灰盒购置费与存放费。(4)死者寿衣费。(5)土葬时的墓碑费与人工费等。

    2、死亡赔偿金

关于死亡赔偿金,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但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院:“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例如,《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