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库
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国际技术贸易是以技术为贸易对象的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从广义上说是技术知识和经验,从狭义上说主要是指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一些非专利且已公开的普通技术作为系统技术的一个组成部分,往往也会成为国际技术贸易标的的一个组成部分。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技术通常表现为制造某种产品、实施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所使用的标记的使用,因而实践中,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内容也可能包括商标的许可。
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
(1)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协定》规定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得少于自申请日起的20年,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至少为10年。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技术秘密。首先要澄清商业秘密的内涵和外延。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构成条件:A、不为公众所知悉;B、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C、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从外延看,商业秘密分为技术秘密(限于在工业领域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等)和经营秘密。
商业秘密中的技术秘密是具有保密性的实用技术。技术秘密成为专利技术以外大量存在的国际技术贸易标的。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确认,技术秘密转让属于技术进出口行为。在国际技术贸易实中,主要是通过双方协定中的保密条款来实现对技术秘密的保护的。
(3)know-how。是指信息、实践经验、技巧、获得某些实践结果的技能、在工业或者技术领域的特殊才能。Know-how被认为是综合性的财产利益,可以进行交易。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具有可实施性的,尚未为同行普遍掌握的,并可转让且未取得专利权保护的专门技术知识和经验。Know-how并不完全具有保密性,也未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以维持其占有状态。有些know-how可以达到技术秘密的保护标准而主张适用技术秘密保护措施。
(4)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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