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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来源: 2017-09-21 19:50

 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认定因果关系不等于认定刑事责任。

    一方面,因果关系的确立,只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特定危害结果。至于行为、结果的内容与性质不是因果关系讨论的问题。

    另一方面,行为人是否负刑事责任不仅取决于客观事实,还要取决于行为人对行为和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因为在具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没有刑法要求的故意或者过失,因而不存在刑事责任。

最典型的是当被害人存在特殊体质(例如患有脑血栓、血友病等)进而死亡的情形。有人认为,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是介入因素,属于因果关系中断的内容。但是,被害人特殊体质永远不会中断因果关系。任何人都是特定的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健康状况;在客观上判断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不能建立抽象的“标准人”,并认为特殊体质会导致因果关系的中断。实际上,行为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疾病发作进而死亡的情形,在客观上总是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至于行为人是否负刑事责任,还要判断其主观上有无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行为人主观上如果没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其行为当然不成立犯罪。

 

2011-2-3】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经典考题16】(2008年试卷二第52题)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乘坐公交车时和司机章某发生争吵,狠狠踹了章某后背一脚。章某返身打甲时,公交车失控,冲向自行车道,撞死了骑车人程某。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以杀人故意瞄准李某的头部开枪,但打中了李某的胸部(未打中心脏)。由于李某是血友病患者,最后流血不止而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与同伙经预谋后同时向王某开枪,同伙射击的子弹打中王某的心脏,致王某死亡。由于丙射击的子弹没有打中王某,故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人故意对赵某实施暴力,导致赵某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赵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因果关系的判断问题。

    1.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介入了司机章某“返身打甲”的行为。这一介入因素是否导致因果关系的中断,需要判断在该案中这一介入行为的出现正常与否。事实上,根据社会经验,当甲殴打章某的时候,章某躲闪或者还击的概率都很高,都属于正常的反应,因此司机章某的还击行为属于正常的介入因素;而不能因为章某是司机就要求其“双手紧握方向盘、目不斜视、任凭他人殴打”,进而认为章某的还击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既然司机章某的行为属于正常的介入因素,那么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A选项命题本身正确。

    2.乙实施了具有导致他人死亡可能性的杀人行为(无论是否击中被害人心脏),这一行为引起被害人李某血友病发作,进而流血不止死亡。乙的杀人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而被害人的特殊体质又不会影响因果关系的判断,所以乙的杀人行为与李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选项命题本身错误。

    3.丙与同伙预谋杀死王某并同时开枪,尽管丙没有击中被害人,但丙与同伙成立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丙与同伙的行为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有机整体;在共同犯罪中,要将共同行为作为整体进行评价以判断其与结果的因果关系,这也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产生的根据。换言之,只要成立共同犯罪,无论结果由谁具体引起,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都有因果关系。所以,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选项命题本身错误。

    4.丁的杀人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存在介入因素,即医生的“一定过失”行为。这是一个异常的介入因素(如果认为医生在治疗疾病过程中出现过失行为——无论是重大过失,还是轻微过失、一般过失——是正常的,那么我们就要质疑医生这一职业的存在是否有价值),但这一介入因素没有达到能够独立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程度;而最终导致赵某死亡的原因还是丁的杀人行为,是其杀人行为导致赵某“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进而引起死亡结果的。所以丁的杀人行为与赵某地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选项命题本身错误。

    注意:如果是因为医生的重大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病人死亡,那么,先前杀人行为与最终的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断。

    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经典考题17】(2007年试卷二第1题)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小时之后必死无疑。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20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因果关系的判断问题。

    1.抢劫罪中手段行为与取得财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具有特定的内容,要求手段行为压制被害人反抗进而强行劫取财物。甲取得被害人的钱包不是因为其暴力行为压制了对方的反抗后强行劫取,而是在被害人不慎掉落钱包后被行为人拾得。所以,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A选项错误。

    2.本案中导致被害人程某死亡的原因是医生治疗过程中的重大失误行为,这一介入因素中断了乙的杀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以,乙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选项正确。

    3.本案中导致黄某被火车轧死的原因是项某的过失行为,与丙的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一方面,项某作为铁路职工,负有及时放下栏杆的职责,但项某疏忽,没有履行职责,导致黄某被火车轧死。项某的行为独立、直接地导致了死亡结果。另一方面,丙找人聊天的行为属于社会生活中的正常行为,本身没有导致结果的可能性,不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即使认为丙的行为不被允许,但导致结果发生的原因仍是项某的过失行为而非丙的聊天行为。C选项错误。

    4.尽管丁的杀人行为会导致李某2小时后死亡,但从自然因果法则来看,李某直接死于高某的交通肇事行为。即高某的交通肇事行为独立导致被害人李某死亡,之前丁的杀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就不存在因果关系了。D选项错误。

    本题正确答案为B

 

   【经典考题18】(2006年试卷二第2题)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送到医院救治。当晚,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重伤休克。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隐匿罪迹,将乙扔入湖中,导致乙溺水而亡。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视甲主观上有无罪过而定

   D.甲与乙都对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甲投放的5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丙死亡,故甲的投毒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因果关系的判断问题。

   1.医院发生火灾,是一个异常的介入因素,而且独立引起了被害人的死亡,所以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中断)。A选项命题本身正确。

   2.甲杀人之后通常会实施毁尸灭迹的行为,因而甲为隐匿罪证将乙扔入湖中的行为是一个正常的介入因素,不会导致因果关系的中断,即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选项命题本身正确。

   注意:本案在理论上被称为事前故意(属于因果关系错误的情形),刑法理论上存在四种不同观点。2006年命题的时候以其中一种观点设计正确选项,但在2010年第四卷刑法的案例分析题中,要求考生回答四种不同学说。

   3.被害人乙具有某种特殊体质(例如患有某种疾病)不会中断因果关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甲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取决于主观上是否具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C选项命题本身正确。

   4.尽管甲投放5毫克毒药单独不能导致丙死亡,但与乙投放的5毫克毒药相结合就导致了丙的死亡。这种情形属于重叠的因果关系,甲、乙二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都有因果关系。D选项命题本身错误。

   本题正确答案为D

 

   【活学活用24】下列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入室抢劫取得财物后,仓皇出逃时,不小心将睡在地上的婴儿踩死。甲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B.甲以杀人故意开枪射击乙,虽未命中,但乙患有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突发而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二重的因果关系也称重叠的因果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发生,但在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发生的情形。

    D.甲以杀人故意、乙以伤害故意共同对丙实施暴力,造成丙死亡,但丙只有一处致命伤,却不能查明该致命伤由谁造成。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认定甲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乙成立故意伤害罪。

 

   【活学活用25】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明知被害人当时身无分文,但使用严重暴力,压制其反抗,迫使对方次日交付财物的,被害人次日交付了3000元。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本案应认定为抢劫罪(未遂)与敲诈勒索罪(既遂),数罪并罚

    BA为了抢劫,进入B的住宅后,对B使用暴力追打,B逃到阳台上,打算沿着阳台边的下水道管爬下去,但从3楼阳台上摔死。A的暴力行为与B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丙与丁都对A有仇,丙见丁向A的食物中投放了5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A死亡,遂在丁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毫克毒物,A吃下食物后死亡。丙投放的5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A死亡,故丙的投毒行为与A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D.戊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到商场刷卡消费,收银员识别出该卡属于伪造的信用卡,但为了报复单位仍然予以盖章认可,戊为此获得价值2万元的商品。戊的欺骗行为与商场的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戊只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未遂。

 

   【活学活用26】(2003年试卷二第41题)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15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暴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7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已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偶然见赵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致赵死亡。赵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的死亡和丁的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活学活用27】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与甲素有过节。某日,甲在街上碰到刘某,就指着刘某骂,二人对骂几句后,甲拾起地上的一根棍棒就追打刘某,为躲避追打,刘某准备跑到马路对面,但跑到公路中央时恰有一辆出租汽车经过,将刘某撞成重伤。甲的行为与刘某重伤之间有因果关系。

    B.乙看到一块石头快要落在张某的头上,便推了一下张某,使石头砸在张某的肩膀上。尽管张某的肩膀也受到了伤害,即使乙希望张某的肩膀受到伤害,也不能将伤害结果归责于乙的行为。

    C.丙没有按照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消毒,导致职工感染疾病死亡。但事实上,即使丙按照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消毒,也不能发现病毒。由于未消毒的行为不存在结果回避可能性,所以不能将死亡结果归责于丙的行为。

    D.在狂风暴雨之际,乘客不顾摆渡人员丁的“危险”警告,执意要求摆渡人员丁让其过河。摆渡人员丁在运送乘客过河时,渡船翻沉导致乘客死亡。由于乘客认识到并接受了危险,不能将结果归责于摆渡人员丁。

 

   【活学活用28】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欲杀害其情敌张三,故意为其购买机票,劝其外出旅游,张三答应,但旅游时遇突发海啸死亡,张三的死亡和甲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只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乙欲杀其仇人赵某,在河边对其砍了10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赵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2小时后,赵某自己醒来,误将沙砾吸入喉咙,窒息死亡。赵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丙在公园为争一个座位而和素不相识的田某发生争吵,在相互扭打过程中,丙推了田某一掌,后者倒地后因诱发脑溢血、心脏病死亡,丙的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D.丁基于杀害的意思,对被害人李某使用暴力,后者重伤后昏迷,丁即将其扔下深渊。事后查明:李某是在被抛弃时碰上巨石而摔死的。丁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数罪并罚

 

   【活学活用29】下列案件中,行为人甲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是(       

    A.甲向乙食物投放毒药,乙中毒后不至于死亡,但因中毒疼痛难忍,便上吊自杀身亡。

    B.甲杀乙,乙仅受轻伤,但乙因迷信鬼神,而以香灰涂抹伤口,致毒菌侵入体内死亡。

    C.甲欲杀乙,在山崖边对乙砍了5刀,乙重伤昏迷,甲以为乙已经死亡,遂离去。但乙自己苏醒过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

    D.甲持刀杀乙,乙虽受伤,但其受伤部位与程度,不致发生死亡结果;可是乙是血友病患者,受伤后流血不止而死亡。

    E.甲开枪射击乙,虽未命中,但乙患有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发作而死亡。

    F.甲在与乙发生口角后,对准乙的胸脯打了一拳,乙倒地后抽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查明,乙是因为受刺激,心脏病发作而死,乙的邻居都知道其疾病,但甲对此毫不知情。

    G.甲持刀杀乙,乙在负伤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丙认为复仇良机不可失,便拔枪射中乙,致乙死亡。

    H.甲杀乙致乙受伤,乙在住院治疗中,丙故意放火烧毁医院,乙因伤避逃不及而葬身火海。

    I.公务员甲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损害丙的利益,致丙产生持枪杀甲之念。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的行为,丙开枪杀死乙。

    J.甲开车撞伤乙,乙因此而住院,因医生的严重过失致乙伤口恶性感染而死亡。

    K.甲坐公共汽车从某市的A地到B地。因上下班高峰期汽车拥挤,甲在车上只得一直站在车门口。汽车行驶过程中,售票员乙叫甲往车厢里挤,便于其他乘客上下车,甲坚决不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后来,司机丙大声斥责甲,甲觉得自己受了侮辱,用脚猛踢司机丙的后背,司机丙返身打甲,甲躲闪,在此过程中,汽车失控,导致骑自行车的行人丁被压死。

    L.甲开枪射击立于悬崖上之乙,乙虽未被枪击中,但因枪声所吓,导致失足坠崖而死。

    M.甲杀乙致乙卧床不起,其间发生地震,乙因受伤不能逃避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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